自考05151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性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性改革调整性改革是指在不改变原由的制度模式前提下对一些具体政策进行的小修小补。
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性改革
调整性改革是指在不改变原由的制度模式前提下对一些具体政策进行的小修小补。
提高退休年龄,延长享受待遇所需的最低缴费年薪,如美国男子6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式的改为67岁。
提高缴费率和缴费基数、取消缴费的收入界限(包括最低缴费收入的“保底线”和最高缴费收入的“封顶线”)、降低计发保障津贴的基数等,如1996年西班牙政府与工会联盟达成协议,将领取全额养老金的缴费时限从30年提高到35年。
推行公共福利事业“私有化”,“市场化”,如美国限制社会保险公共项目的扩张,把部分政府的福利支出专为由私人企业和社会团队承担。
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提高基金增值的效率。
劳动与社会保障主要研究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劳动、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例如: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辞退、工伤赔偿等劳动纠纷的仲裁,对孤寡病残等困难户的救助,对于退伍军人、烈士家属的抚恤等。